大通: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涉税案件办理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优势,大通县检察院就涉税经济犯罪案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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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重大,涉案金额达千万
3月9日,由大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在大通县法院公开审理。2016年,被告人李某某以他人名义在大通县设立公司,未经营任何实体业务,以该公司名义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共取得和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00多份,涉案税额达1400多万,上下游企业涉及北京、河北2个省市9家公司。
“外脑”助力,案件办理提质效
因涉税案件专业性较强,审查认定案件相关事实证据难度较大,为更好地办理涉税案件,提高办案质效,承办检察官主动邀请从事税务工作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对税票抵扣、进项销项、涉案发票是否涉及虚开等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共同参与案件办理,对关键性证据及专业化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案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司法办案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理论、技术支撑和“外脑”助力。
主动履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深度合作办理此次案件,有利于检察机关与税务联合打击涉税相关领域犯罪案件,加强行刑相衔接。在承办案件期间,承办检察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制度漏洞,下一步,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治理。
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是检察机关为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要求所采取的重要创新举措。大通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到相应专业领域案件办理,通过借助“外力”,既有力破除了检察官的专业知识壁垒,为准确定性案件、打击专业领域犯罪提供了有力帮助,同时,深化了执法司法协作,达到了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治理的目的,用实际行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检察理念。
来源:大通县检察院
制作:何玉蕊
审核:马会平
(2023年第201期)